陆上交通事故自救
1.行路安全 (1)事故预防 ·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。 ·过人行横道时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;通过时,应先看左后看右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。 ·学龄前儿童、精神疾病患者、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。 注意 ·不要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,不要扒车、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。 ·不要在街上滑旱冰、踢足球等。 ·不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、卖报纸、散发广告传单等。 ·夜间行走时要特别注意:走行人多及照明充足的街道,避免阴暗的巷道;走在人行道中间,朝与汽车相反方向走。 (2)事故应对 ·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,应立即报警,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,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;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,应及时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。 ·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,应立即报警。 (3)救护措施 ·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,止血、包扎或固定。 ·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;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。 ·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,不要翻动伤者,立即拨打120或999求助。 2.非机动车安全 (1)事故预防 ·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停车等信号灯时,不要越过停车线。 ·通过人行横道时,要注意避让行人。 ·拐弯时要伸手示意;不要抢行、猛拐、争道。 ·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不要打闹。 ·通过铁路道口时,在火车到来前,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。 (2)事故应对 ·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,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,保护现场,及时报警;如伤势较重,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,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,及时到医院治疗。 ·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,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,应迅速报警,保护事故现场;如当事人受伤较重,求助其他人员,立即拨打122报警,并拨打120或999求助。 注意 ·与行人发生事故后,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,保护事故现场并报警;如伤者伤势较重,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,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。 3.乘车安全
注意 ·疏散撤离时,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,沿指定路线有序撤离,不要拥挤冲撞。 4.驾车安全 (1)城市道路 事故预防 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安全驾驶。 ·不要驾驶有机械事故的“带病车”上路。 ·不要酒后驾车。 ·禁止非司机驾车。 ·不要驾驶中打手机。 ·不要疲劳驾驶。 ·通过铁路道口时,要主动避让火车,不要强行、闯行通过道口。 事故应对 ·迎面碰撞 √ 若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机一侧,撞车瞬间应紧握方向盘,两腿尽量伸直,两脚踏实,身体后倾,保持平衡。 √ 若碰撞的主要方位临近司机座位或冲击力较大,应迅速躲离方向盘,将两脚抬起。 ·中途爆胎 √ 不能急刹车。 √ 若后胎爆裂,反复轻踩刹车;若前胎爆裂,双手用力控制方向盘,并缓缓松开油门踏板,使车利用转动阻力自行停下。 ·刹车失灵 √ 换低档,加拉手刹,同时打开警示灯。 √ 若车速始终无法控制,试着冲向柔软的障碍物以减慢车速。 ·翻车 √ 脚钩踏板随车翻转,紧握方向盘使身体固定。 (2)高速公路 ·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(标记现场位置,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,保全现场痕迹物证,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等),拨打报警电话,清楚表述案发时间、方位、后果等,并协助交通警察调查。 ·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,应先救人,并立即拨打120或999。 ·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。 ·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;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。 提醒 ·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,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。 ·车辆侧翻在路沟、山崖边时,遵守秩序,让靠近悬崖外侧的人先下车,从外到里依次离开。 ·车辆翻向深沟时,所有车上人员要迅速趴在座椅上,抓住车内的固定物,让身体夹在座椅中稳住身体,随车旋转。 |